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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局称违法用海主体多是地方政府和国企

文章原载:绵阳家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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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 刘心成在发表讲话。六月一八日,中国海监船启航执行渤海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验任务。  本报记者 吴鹏 摄   ■ 对话动机  六月一八日一一时,中国海监船搭载着执法监察人员赴渤海,执行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验任务(右图)。每季度1次的巡航检验的任务是,及时发现、处置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。  海上溢油虽不是渤海主要污染源,但影响很大。据透露,去年发生的一二起油污染事件中,两起与石油开采有关,渤海湾某油田因输油管泄漏被罚六万。同时,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经建立起了石油开采单位的“油指纹库”,对海上漂油进行对比,寻找“肇事”单位。  除了海上溢油,渤海的主要污染物来自哪里?查处海洋污染和违法用海还存在哪些难点?一八日上午,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,接受记者的群访。  ■ 人物简介  刘心成  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  六月一八日,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,在接受记者群访时透露,在利益的驱动下,向海要地现象比较严重。  巡航:  去年发生一二起海上油污染事件  记者:渤海的环境状况如何?  刘心成:为保护渤海环境,北海分局负责渤海碧海计划的监督实施。涉及环渤海地区所有的地方政府、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。目前为止是好的。  但是渤海的问题积累太深,多年重开发,轻保护,问题比较严峻。  记者:有多严峻?  刘心成:客观上说,渤海是内海,水交换能力比较差,有专家说三零年―五零年才能交换1次,这些时间里又会有多少物质进入渤海?形势不容乐观。  特别是近岸和湾底,呈现出恶化趋势,中部地区总的情况比较好。   记者:巡航检验主要面对中石化和中石油这些大型部级央企,作为同级别的单位,监管会不会受到影响?  刘心成:从渤海环境质量公报上看,渤海主要污染是陆源污染,海上污染并不是主要原因。渤海巡航也已经进行了很多年,这次是成为制度,提升到了国家监管。  这种监管首先就要抓国有企业,国企也要带头避免对海洋环境的污染。   记者:在监管时会不会有难度?  刘心成:这个还没有,但是有些企业配合不够积极主动,认为我们是在找麻烦,检验前会说很忙。但不配合检验的情况,还没有。   记者:有发现海上溢油事件吗?  刘心成:去年共发生了一二起一零吨以下的油污染事件,一零吨可不得了,在海上就是1大片。如果油登陆到养殖场,整个里面的虾、贝都不能吃了。而且海上的漂油会沉降,影响这个海域的生态系统。  记者:这些事件是在石油平台发生的吗?  刘心成:平台发生的少。有些是石油管道直接把油运送到陆地时,管道受到非法侵害,比如,渔民海底拖网作业等等,把管道给破坏掉了;还有1些是非法盗采,前几年发生了1起重大事故,就是因为不法分子在油管上打眼儿,装上阀门,渤海水都很浅,潜水员再下去接上管子,阀门1开(盗采原油),船装满后,人再下去把阀门关掉,管子撤走。  执法:  曹妃甸十几处违法围海造地被查  记者:除了海上检验,渤海周边省市用海情况如何?  刘心成:二零零八年,北海分局开展了1次大规模的北海区联合执法检验,1共检验了四三五个项目,环保项目二七七个,用海项目一五八个。  检验中发现,真正违法的行政项目的主体,是政府和政府主导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。去年查处的六二个违法案件中,六一个属于这种(情况),真正民营企业只有一个案子。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和港口集团。  记者:六二起案子都是什么类型?能否举1些例子?  刘心成:案件涉及渤海“3省1市”(辽宁省、河北省、山东省和天津市),其中辽宁一九个,山东省有一一个,河北省和天津市也都是十几个,这些案子大部分都是违法围海造地。  记者:为什么说“违法的行政主体是政府和政府主导的企业”?  刘心成:在利益的驱动下,向海要地现象比较严重。(围海)造1平方米陆地,成本大约二二零元-五二零元,如果要(在陆地上)买1平米,恐怕就是几千,同时陆地有“一八亿亩耕地红线”,所以就有企业向海里发展。  但他们并不知道海洋资源更为匮乏。对于海洋使用,国家有宏观计划,海域被划成保护区后,这里就不能使用了。  有些地方领导被分解了财政指标,这时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就发生了冲突,地方政府就变着法的,搞1些游离于政策法规边缘的“游戏”。  记者:具体有什么方法?  刘心成:有的拿着中央领导的视察、省里领导的指示来做(合法)依据。  曹妃甸查处了十几个案子,都是大规模的围海造地。  这样的问题,天津也有。我们面对的执法形势相当严峻,执法宣传首先是对领导的宣传,我们检验完了,首先对市长、书记通报,告诉他们,这里为什么违法。   记者:违法事件查处后怎么处罚?  刘心成:比如违法围海,按照法律法规,按当地海域使用金标准的五倍―一五倍进行罚款。根据地方经济的不同,正常审批的海域使用金也不同。经济发达的地区使用金就会高1些,正常办理每亩十几万,都要交给国家。  “3省1市”共同查处了六二个案子,其中北海总队查处了一二个。去年北海总队处罚了二七零零万。  维权:  有些学术交流泄露海洋机密  记者:渤海海洋维权现状如何?  刘心成:渤海维权与黄海不1样。黄海主要是防止外国的海洋观测船到我国的专属经济区,进行海洋调查,获取我们的海洋资料。这是不能允许的。  渤海维权的主要特征是,防止外国石油勘探船、公司,非法获取我们的海洋地质资料,主要是维护国家资源、能源安全方面。  记者: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呢?  刘心成:1个是独资公司,经过国家批准实施钻探,另1个是本国公司雇佣的外国船来渤海钻探,这就要求所有的资料(油气资源、地质结构资料)完全归我国公司所有,外国公司就是来“打工”。  这个时候,我们就要对涉外的海洋工程平台进行登检,这种涉外工程的有关企业,是不是做到了保密要求。如果外国人获取这方面的信息,那就要对企业进行查处。  记者:查处情况如何?  刘心成:今年1共登检了六个平台,目前总体上是好的。过去的维权主要是维护海洋主权,现在已经逐步转变到涉外海洋科研和涉外海洋工程。  涉外海洋科研刚刚起步,1些大学或者研究所,和外国某个研究机构合作进行海洋大气、地质结构调查,这方面必须要经过国家批准,资料必须归我们所有。  记者:这样操作起来有难度吗?  刘心成:这中间也有困难。比如我们自己的调查船,获取资料回来后,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把资料共享了,这就属于涉外科研泄露了国家不能泄露的东西。  我们也正在研究,想近期在青岛召开1个主管科研口和科研单位的座谈会,因为他们也不1定清楚这其中涉及的法律。   记者:过去两年有没有查处资源维权的案例?  刘心成:目前还没有发现,我国的石油公司这方面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。  比如,今年三月,对1艘我国公司雇佣的国外光缆施工船进行登检,为什么呢?因为船上有种仪器,船1开过去,只要开着仪器,就能搞清楚周边海底的地质地貌。我们登检就是要查他除了维修光缆的作业外,还有没有开这种仪器。   记者:渤海有与海洋主权有关的维权吗?  刘心成:渤海是内海,外国的科学考察船,不可能到内海。  记者:有偷偷摸摸进来的吗?  刘心成:这个没有。我们监控得这么紧,海上所有的目标都应该在军方的掌控中,发现了未掌控的目标,马上就要出海近距离喊话,如果发现了问题就要扣留或者驱离,告诉他们侵犯了什么法律,请立即离开。   监管:  我们只能监测排污口但处理不了  记者:刚才提到,渤海污染物主要是“陆源污染”,在渤海污染治理上有另外1种现象,比如,条块分割,多头管理,有省市、有环保部门……这种“多龙治海”的效果怎么样?  刘心成:你说的确实是1个问题。尽管国家有统1规划,但是下面还是分头实施,这也有好处,便于调动积极性。但是互相之间由于利益的不同,工作的需求就不1样。  海洋局的环保是水体环保,但水体主要污染物是陆源污染物,渤海有二零零多个排污口,重要的排污口有八零多个。  记者:排放物不是要经过处理吗?  刘心成:严格来说,排放物都要经过处理后再排放,有些地方经济水平好1些,就治理1些,但是也不见得完全达标,有时候(污染物)太多了,治理不过来。  正因为这些,恰恰体现出了海洋和陆地环保的接口问题,目前这种机制还没有建立。  记者:你的意思是说,企业在陆地上是属于环保部门管理,但是废水是排放到海洋的。  刘心成:我们只能监测各个排污口,把监测数据反馈到有关部门,但是我们处理不了。  后,受害的还是我们的海洋。  □本报记者 吴鹏 青岛报道